客觀看待“熱”與“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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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5-16
互聯網+醫療健康”是以互聯網為載體、以信息技術為手段(包括移動技術、云...
??如何定義??“互聯網+醫療健康”是以互聯網為載體、以信息技術為手段(包括移動技術、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與傳統醫療健康服務深度融合而形成的一種新型醫療健康服務業態的總稱。既可說互聯網在醫療健康領域的應用,也可說醫療健康領域引入和利用互聯網。??“互聯網+醫療健康”可應用于醫療衛生各個領域,包括醫療服務、公共衛生、家庭醫生簽約、藥品供應保障、醫保結算、醫學教育和科普、人工智能應用等,具體形式包括網絡健康教育、醫療健康信息查詢、網上或遠程醫療服務、線上醫療支付、電子處方、在線健康監測、疾病咨詢、慢病管理、康復指導、電子健康檔案以及由云醫院、網絡醫院提供的多種形式的醫療健康相關服務等。??“互聯網+醫療健康”并不能改變醫療的本質,互聯網最大的價值在于連接,一定程度上解除了醫生、患者與醫院在物理地點的綁定關系,可以將一部分流程通過線上對接,并在整個服務過程中保存和調用醫療數據。“互聯網+醫療健康”代表了醫療健康領域新的發展方向,有利于提高醫療衛生行業的效率,方便居民及時快捷地獲得醫療服務、健康咨詢、健康教育等,促進醫療信息共享和醫療大數據的開發利用,緩解我國醫療資源不平衡和人們日益增加的健康醫療需求之間的矛盾,實現“讓老百姓少跑腿,讓數據多跑路,不斷提升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水平”目標。??邊界在哪??早在2014年,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推進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對遠程醫療有關概念作了非常清晰的定義,即醫療機構運用通訊、計算機及網絡技術,為本醫療機構外患者提供技術支持的醫療活動。非醫療機構不得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在線醫療與遠程醫療不同,在線醫療是醫療健康服務和信息通過互聯網及相關技術進行交付和發布的新形式,包括健康教育、醫療信息查詢、電子健康檔案、在線疾病咨詢、電子處方、遠程會診和遠程康復指導等多種醫療健康服務模式。目前,互聯網上涉及醫學診斷治療還不允許開展,非醫療機構開展的多為健康咨詢,而非醫療診斷。??此次《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中也明確提到了互聯網醫療服務這個概念,包括遠程醫療服務、家庭醫生對簽約患者提供的健康管理和在線咨詢服務,以及部分比較成熟的、經過國內外實踐證明的常見病和慢性病在線復診服務。據悉,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研究出臺規范互聯網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對互聯網診療的底線、邊界進行明確界定。??發展瓶頸和問題??一是政策限制。現有宏觀政策對醫生多點執業、醫聯體建設和家庭醫生等都是大力鼓勵的,但在具體操作層面仍然停留在傳統時代,對于新醫療機構的開設和醫療資源的流動有諸多限制,醫生多點執業的進一步放開和互聯網醫療醫保支付的早日落地將是互聯網醫療發展的基石。??二是監管缺失。“互聯網+醫療健康”主要通過網絡進行,所開展的醫療行為不是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地點,醫患也互相見不到面,確保醫療安全、加強服務監管成為關鍵。我國現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管理規定》等法規條件,均未涉及互聯網醫療健康行業。??三是信息安全。醫療健康的數據是國家的重要基礎性戰略資源,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個人隱私。醫療健康信息的泄露,不但給個人帶來很大的困擾,也會造成經濟損失甚至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互聯網+醫療健康”興起之后,醫療服務可能涉及第三方技術支持公司、網絡運營商等新的參與主體,在信息安全保護制度和技術規范不完善的情況下,電子化的醫療健康數據安全和百姓個人隱私都面臨重大挑戰。??對策與建議??“互聯網+醫療健康”要尊重醫學的基本規律和規則,有所為、有所不為。對于非醫療直接業務,如預約掛號和診療、移動支付等,互聯網技術大有空間、大有作為,應積極推進;對于非核心醫療服務,健康管理、導醫分診、在線延伸處方等,應充分發揮互聯網提高便利性的優勢,大膽探索;對于涉及患者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互聯網診療行為,如遠程醫療服務、部分常見病和慢性病在線復診服務,應盡快出臺相關管理辦法,明確監管底線,在確保醫療健康服務安全和質量的前提下,促進產業健康發展。??客觀看待“互聯網+醫療健康”的“熱”與“冷”。從行業發展前景看,“互聯網+醫療健康”是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存在巨大的想象空間。但目前仍以輕問診、在線咨詢等業務為主,主要做圍繞診斷和治療核心流程的增值服務,與核心診療業務進行深度融合的應用還比較少。要想真正做大做實“互聯網+醫療健康”,必須盡快出臺互聯網醫院、互聯網診療的準入門檻,明確業務范圍,強化主辦者的主體責任,提高監管能力,同時完善相應的法規、法律。